唱走音是否屬侮辱國歌?情境Q&A拆解《國歌條例》迷思

伴隨雄壯的國歌歌聲響起,五星紅旗冉冉升起。(點新聞資料圖)

《國歌條例》生效近4年,惟近日網上流傳有中學課堂中竟有學生不當使用國歌,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本文特此拆解《國歌條例》的迷思,讓莘莘學子及市民大眾認識奏唱國歌應當遵守的禮儀。

《國歌條例》是什麼?

《國歌條例》於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條例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國歌條例》弁言訂明,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當的場合奏唱國歌;《國歌條例》下的罪行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

奏唱國歌的標準及禮儀

《國歌條例》第3條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須以符合其尊嚴的方式奏唱。奏唱國歌時,參與或出席有關場合的人當守的禮儀是 ——

肅立和舉止莊重;及

並無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在去年十一國慶酒會上,學生們莊嚴地高唱國歌。(資料圖片)

觸犯《國歌條例》刑罰

《國歌條例》列明兩大罪行,包括「侮辱國歌」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50,000港元)及 監禁 3 年,而警方就該罪行的檢控期是2年。第二是「不當使用國歌」,說明國歌、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均不得用於商標或商業廣告、私人喪事活動,國歌亦不得用作公眾場所的背景音樂,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50,000港元)。

情境Q&A

問:學生在校內做出侮辱國歌的行為,會否負上刑責?

答:學校有責任教導學生奏唱的禮儀,如學生行為有偏差,學校應按校本情況及一貫的訓育和輔導安排給予教導。

問:在茶餐廳吃飯或經過廣場聽到電視播國歌而不肅立,會犯法嗎?

答:不會,因為路過或在用餐期間看到電視播國歌,既不是出席亦非參與奏唱國歌的場合。

問:奏唱國歌時,喉嚨痛唱不了會犯法嗎?

答:不會。

問:唱國歌時發音不標準會犯法嗎?

答:不會。

問:唱國歌時走音,是否構成「侮辱」?

答:不會。

問:在奏唱國歌的場合,要去洗手間或者因腳痛而坐下,是否犯法?

答:不會。

問:在公開場合說「國歌很難聽」、「歌詞已經落伍」,會否以言入罪?

答:市民僅口稱不喜歡國歌是不會犯法的。

問:國歌歌詞和曲譜可「二次創作」嗎?用讚美的字眼改得好一點也不行嗎?

答:國歌歌詞是不能隨便改動的。

問:記者報道侮辱國歌的新聞,又或老師為了教導學生尊重國歌而示範何為不尊重,會犯法嗎?

答:不會,條例保障合理發布侮辱國歌資料的行為,例如傳媒作公允報道或教師作教學用途。

問:侮辱國歌要監禁3年,是否太嚴?

答:國歌和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因此侮辱國歌與侮辱國旗或國徽的刑罰水平一致是合適的,法庭會根據每宗案件的實際案情而量刑。

問:條例的檢控期限為兩年,是否涉及「秋後算帳」?

答:任何罪行都需要時間調查,條例的檢控期限是警方知悉一年內,或罪行發生後的兩年內,以較早者為準,這已經在有效執法及合理檢控時限作出平衡,而法例生效前的個案不會被追究。

問:「侮辱」的定義是否清晰?

答:條例已界定「侮辱」國歌為「損害國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的尊嚴」。

問:為什麼不可以不尊重國歌?

答:出席任何場合,不論什麼國歌奏起,每個人都應該尊重國歌,這是應有的禮儀。

(來源:《香港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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