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隊長供稱:計劃誘警到場 引爆炸彈再射殺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及另一「勇武」小隊於2019年策劃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昨日繼續作供稱,其案中同謀、被告吳智鴻向他提供槍械外,兩人還在球場單獨會面討論及部署殺警「大行動」,而吳聲稱為計劃準備20公斤炸藥,「屠龍小隊」則負責誘警察到場,再進行射殺。

黃振強昨日在接受控方盤問時供稱,2019年11月18日與被告吳智鴻見面,吳稱槍械正陸續到手,團夥亦正製造20公斤炸藥。黃憶述吳表示大行動會在大型遊行日實行,「屠龍」負責引警察,吳着「屠龍」與其他隊伍合作,以上屬殺警計劃雛型。

黃稱11月19日至23日與大部分成員,包括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前往泰國旅行,他在旅行期間有向隊員大致提及計劃,即由吳智鴻團夥使用槍械和炸藥,「屠龍」負責「裝修」堵路引出警察的這一部分。黃指原打算於12月1日的尖沙咀遊行中使用20公斤炸藥,但吳稱未備妥炸藥,並指其槍手未準備好。

11月底,「屠龍小隊」於荃灣三坡坊再開會,當日結論是小隊不會親自用槍或炸彈,會研究如何配合吳智鴻團夥計劃。控方指吳智鴻把槍手「第一波想盡殺」、「全民執槍」的說法轉發予黃振強。黃供稱,以其理解槍手認為使用步槍後,便會有其他「示威者」模仿,故想把殺警數字最大化,讓「示威者」在警員倒地後撿拾佩槍使用,即「全民執槍」,從而達至吳智鴻主張的「武力對等」。

12月3日,黃振強與吳智鴻等人見面,確定會在12月8日的民陣遊行中執行。其後,吳智鴻向黃振強傳送一張地圖,計劃分一大一小炸彈,他會帶領「屠龍小隊」引警員到紅色點附近,讓警員受驚撤退至藍色大炸彈。黃打算與「屠龍小隊」先在英皇中心對開縱火,相信這樣很高幾率引到警員到場。槍手則會自行判斷,待警員與「示威者」分開之時射殺警察。黃其後又提出以點燃煙花作為開槍信號。

黃振強續稱,在灣仔「殺警計劃」實行日前一周,已在灣仔展鴻大廈租好「安全屋」。至實行前一日(12月7日),他在「安全屋」和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等隊員交代計劃和分工。黃振強確認翌日(12月8日)清晨在安全屋被捕,警方在其房間中搜出兩件防彈背心、頭盔及防毒面罩等裝備。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屠龍小隊」隊長供稱:計劃誘警到場 引爆炸彈再射殺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