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門有少年駕駛電動滑板車,載着同伴在馬路上橫行。影片引起不少網民關注,有人則認出兩人為「慣犯」,指「玩咗最少一年,經常好高速在單車徑行駛」,擔心引起道路安全問題。
網上近日流傳兩段影片,其中一段長約14秒,可見一名年約十多歲少年駕駛電動滑板車,並載着另一名少年,沿屯門海皇路彎入海榮路。當時兩人均沒有佩戴頭盔或其他安全裝備,期間有不少私家車及電單車在旁駛過,情況危險。而另一段長約13秒的影片則拍到兩人駛入建盛里,當時一人盤坐在電動滑板車上,另一人站立其身後。
影片引起不少網民關注,擔心引起道路安全問題,「成區俾你行晒啦」、「這對電動滑板少年,會否像電動單車的少年被警方拘捕?」、「最慘隨時害到其他司機,一撞就兩條命」。
本港法例規定,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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