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罪 最高檢依法對韓勇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勇作出逮捕決定。(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據最高檢今日(29日)消息,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信息顯示,韓勇,男,漢族,1956年10月生,吉林九台人,1974年6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國際政治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韓勇早年在吉林省工作,曾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經濟檢察處副處長、處長,監所處處長,榆樹市副市長,松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吉林省紀委常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等職。

2004年,韓勇調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後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明確為正部長級。2016年1月,韓勇任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22年1月,他卸任上述職務,同年3月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直至2023年3月卸任。

2023年10月,官宣韓勇被查,今年4月被開除黨籍。通報指出,經查,韓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不敢擔當鬥爭,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違背組織原則,任人唯親唯利,賣官鬻爵;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低價購房;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家風不正;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幹部任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韓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韓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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