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回應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時表示,政府將加快《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修例工作,提交草案時間縮短兩三個月,今年內將建議提交立法會。立法會議員楊永杰表示,歡迎政府加快法例草擬的工作,期望在今年第三季前完成立法,早日通過修例讓消防處和屋宇署入場代辦工程,早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楊永杰表示,目前消防處容許6層或以下樓宇安裝「折衷式喉轆系統」,亦正研究進一步放寬至7至12層高樓宇,換言之未來12層樓或以下樓宇可以街喉代替水缸,故此12層以上的舊樓政府介入的程度較大。部分三無大廈或有法團的大廈沒有能力召集會議,難以遵從「消防安全指示」。他稱「過往我協助不少法團和業主處理上庭事務,他們不介意多付費用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最關心是可以在安全環境下生活」,消防處和屋宇署可優先為上述單幢、沒有法團的舊樓進行代辦工程。由於政府會就有關工程公開招標,他認為不擔心政府入場會取代市場,反而是有需要的舊樓法團或業主能夠早日約政府介入,盡快改善消防設備。
楊永杰建議,政府引入彈性的懲罰機制,如法團證明曾努力聯絡不同業主處理問題不果,可獲酌情處理,但有能力處理卻不處理指示的法團則應面對更高刑罰,包括考慮判處監禁、緩刑等刑事懲罰,而且所有業主都會受罰而不只是法團,這樣才能提高阻嚇力,讓有能力的法團願意遵辦指示,達到提升樓宇消防安全水平的目的。
楊永杰認為,政府要繼續提高市民對消防安全的意識,可與關愛隊合作進行洗樓式宣傳,甚至是協助住戶安裝煙霧探測器等簡單防火設施,多管齊下消除火警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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