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獨人」馬俊文原定今出獄 監獄規則修訂後不獲減刑 懲教署回應

【點新聞報道】自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播獨」常客馬俊文於2021年11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被判囚5年9個月。馬俊文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裁定改判監5年。有傳媒引述消息指,馬俊文原定今日(25日)出獄,維護國安條例生效後,因新修訂的《監獄規則》,他未獲減刑出獄。

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3月23日刊憲生效,當中修訂《監獄規則》第69條,如某囚犯是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則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囚犯獲得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該囚犯不得獲得減刑。據悉,馬俊文因無法令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危害國安而不獲減刑。

懲教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署方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監管釋囚條例》及《監管釋囚規例》作出修訂,如某囚犯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提早釋放相關人士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將個案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考慮。

署方表示,有關規定適用於所有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正在服刑的囚犯,不論其刑罰是在有關修訂生效之前、當日或之後判處。懲教署署長將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執行有關條文,嚴格依照所有相關法律,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述,以確保所有個案獲公平處理。

相關報道:

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囚5年9月 「美隊2.0」上訴改判監5年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正式刊憲生效(附全文連結)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獨人」馬俊文原定今出獄 監獄規則修訂後不獲減刑 懲教署回應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