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條例|張國鈞:部分海外傳媒曲解成唯獨香港刑罰嚴苛

張國鈞提及,自己每日都密切留意海外傳媒報道,亦見到有些新聞報道非常偏頗。(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22日)從瑞士日內瓦返港後在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張國鈞表示今次到瑞士日內瓦主要是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屆會議,並於會上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事宜發言。

張國鈞指,留意到一些個別國家和機構在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繼續作出一些抹黑、詆毀行為以及有一些極度誤導和錯誤的言論,認為今次聯合國會議是一個非常好的場合,讓特區政府的代表可以駁斥不當言論,以正視聽,在國際平台上向聯合國成員國清楚解釋立法的背景、原因和原則,增進國際社會的正確理解。

張國鈞提及,自己每日都密切留意海外傳媒報道,亦見到有些新聞報道非常偏頗。他舉例指,有報道將這次通過的條例草案裏的一些最高刑罰,用列表形式在新聞不斷重複報道,從而帶出法例非常嚴苛的訊息,令人誤以為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要終身監禁,這是非常片面而且不正確的信息。

張國鈞指出,香港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與海外國家的類似罪行刑罰相近、甚至比他們輕,在普通法制度下,並非一旦觸犯有關罪行就會判處最高刑罰,例如縱火、嚴重傷人等罪行的最高刑罰都是終身監禁,但法庭判刑時會有量刑指引,普通法國家理應明白,但部分海外傳媒偏偏將之曲解,變成是唯獨香港才有的嚴苛刑罰。張國鈞表示,是次在瑞士日內瓦與一些海外傳媒機構見面並解釋,讓他們明白立法的實際情況,從而令他們將來在相關報道時能有一個更準確的認識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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