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群組籌款「助養」黑暴 男子認洗黑錢囚32個月

兩男女於2019年9月至12月期間,使用銀行及支付工具賬戶以處理共逾167萬元,涉與Telegram群組所謂「家長」捐款「助養仔女」有關。兩人早前承認6項洗黑錢罪,男被告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2個月,暫委法官鄧少雄會再為女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4月9日判刑。

被告李敏聰(31歲)、袁慧雯(27歲)分別承認5項及1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鄧官判刑指本案不涉國際因素,沒證據顯示資金來源,手法較為簡單,遂判處李敏聰監禁32個月。

法官續指,袁慧雯認罪後向控方提供資料具實質作用,使原本不認罪的李改於審前覆核時認罪,大大協助控方。另外根據心理及精神報告顯示,袁智商較大部分同齡人低,患思覺失調並出現幻聽和抑鬱症狀,其犯案主因是受到李唆擺,鄧官決定為她進一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鄧官另批准控方申請沒收令,據悉涉及近60萬元。

案情指,李敏聰涉收益價值約136萬元,袁慧雯涉約31萬元。從WhatsApp紀錄得知,李曾要求借用袁的PayMe賬戶,又邀請袁加入Telegram群組「仔女有餐溫飽 助養小朋友計劃」。李曾叫袁「幫手用緊啲錢」,因有「家長」給了他們50萬元,當中一半是給「仔女」。兩人曾商量到台灣旅遊,李稱有錢可玩得豪華一點,並叫袁幫他打工,「一個月有港幣3萬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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