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認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逾14萬元 押後至4月判刑

警員承認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逾14萬元,獲取保候審,案件押後至4月判刑。(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警員林俊杰2項欺詐罪,他於2021年2月及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並在申請表上聲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最終獲批兩筆貸款。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後獲准保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47歲的林俊杰,被控2項欺詐罪,他被指分別於2021年2月及10月期間,填寫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2筆分別為港幣80,160元及60,120元的貸款,即共逾14萬元貸款,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互助社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林俊杰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警方表示,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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