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家藏《蘋果日報》觸法?湯家驊:若無煽惑意圖則不違法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開會討論條文內容,有議員關注法例生效後仍持有《蘋果日報》是否違反「管有煽動刊物」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要有「合理辯解」。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如果市民無煽惑意圖而家中藏有煽動刊物,相信並不會構成罪行。

湯家驊指,有市民家中藏有煽動刊物,而自己都不記得或不知道,即是證明沒有犯罪意圖,就無可能犯罪;如果有人來家中拜訪,市民有意圖地拿出煽動刊物給人看,希望達成煽動的目的,就有機會干犯煽惑罪。他解釋,罪行原意是杜絕有人儲存某些刊物煽動他人作非法行為,所以一切視乎「意圖」;但「意圖」是無形,法庭要從該人的言行推論,例如有否公開展示、儲存量多少、過往有否其他煽動性言行等。

但湯家驊強調,市民要明白有關行為背後危險性,不會有人希望明明沒意圖犯法,都要花費時間心力上庭自證清白。他建議,為避免不必要嫌疑,最好是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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