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三個小組委員會今日(6日)下午2時舉行聯席會議,由保安局交代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結果。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有逃犯許智峯同名同姓的意見書反對23條立法,政府會否因應潛逃罪犯提出具阻嚇力的限制行為,例如剝奪資產、專業資格、限制行動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必須要加強針對潛逃者,除了本身文件中提到的考慮取消潛逃者護照,亦積極考慮減少福利、取消專業資格及商業牌照等,強調會用盡一切方法,令潛逃海外人士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
「A4聯盟」立法會議員楊永杰問及,如果有人意外拾獲一份文件,閱讀後認為可能屬於國家機密,那麼如果保留文件是否已經違反國家秘密罪。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非法管有國家秘密罪的行為前提是「明知某資料、文件或其他物品屬於或載有國家秘密」,而意外拾獲就不算故意。他又指,常理上發覺是國家機密後,一定會盡快交給有關當局。他強調,在草擬條例草案時會顧及類似情況,不會出現有人在不經意中就被拘捕的問題。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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