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慧說法|許智峯起底特區司法及政府人員 證明23條立法刻不容緩

文/鄭久慧

國安逃犯許智峯在社交平台發文,公然恫嚇香港特區的司法人員和政府人員,不僅公開負責處理其案件的十名警員、兩名檢控人員和兩名法官的名字,要求外國實施「制裁」,令這些公職人員日後更難移民留學,更煽動教唆網民一起「起底」,提供更多律政人員的個人資料,明顯有意圖違反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勢力罪,妨礙司法公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大快人心地痛斥許智峯為「卑劣、無人格、無底線」!同時,許智峯這種公然挑戰香港法治的猖狂行徑亦充分證明了23條立法刻不容緩!

正如特區政府的聲明所言,許智峯無視法紀的行為印證了23條立法建議中,制定措施保障國安案件執法者及家人免受「起底」的必要性。確實,黑暴中大量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司法人員及愛國愛港人士的個人資料,乃至於家庭成員的詳細資訊均被暴徒有系統地在網絡披露,如無掩雞籠般任人瀏覽下載,不但嚴重侵害私隱及人權,亦令無辜者面對遭恐嚇、騷擾、威脅的危險。

速立23條 保障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的安全

細看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當局對此類涉使用電腦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清晰的界定及明確的立法建議。在諮詢文件9.23至9.27節,就如何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員,當局列出一連串現有的規管「起底」罪行措施,包括高等法院在2019及2020年發出的兩個臨時禁制令,禁止公開司法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及恐嚇或騷擾司法人員及其家人;而2021年進行的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亦將「起底」列為刑事罪行,並賦權私隱專員就「起底」個案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

然而,當局認為現有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及第160條不足以涵蓋針對處理較嚴重、涉國家安全案件執法者的起底、恫嚇及騷擾行為,故此當局建議訂立新罪行,確保執法者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處理案件,增強香港特區的國安執法能力。

外國勢力群起抹黑23條立法 更顯立法迫切性

自從特區政府公布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以來,外國勢力一直無所不用其極地妖魔化立法工作,「末代港督」彭定康最離譜,亂噏稱本港國安法例嚴苛,挖鼻哥都可能被囚禁。英國外相卡梅倫亦屢出口術,包括在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結束當日,口沒遮攔地抹黑香港違反國際標準、違反人權,未履行早已變為歷史文件的《中英聯合聲明》所列義務。英國政棍一再對香港事務指手劃腳,仍活在港英舊夢中,忘記了香港早於27年前已回歸祖國懷抱。另一邊廂,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竟然背離外交官的職業操守及行為準則,近日不但大放厥詞抹黑23條立法,更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未審先判地為國安重犯黎智英開脫,引來全港廣大市民強烈憤慨,不斷自發前往美國駐港領館抗議,以正視聽。

隨着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結束,立法會將於明日(6日)下午舉行聯席會議討論23條立法,務求以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為首要目標。期盼立法會議員們能旁徵博引英美加澳,乃至新加坡等國的國安法例,借鑒國際國安立法的標準,一方面駁斥外國勢力的無理批評,另一方面建議立法更加有效管用,有效應對反中亂港勢力的污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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