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網上近日流傳港島南區一間中學,有一名男籃球教練與一名女學生關係密切,文中更附上多張不雅照片。警方表示,已即時安排刪除相關帖文,案件暫列作「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調查。警方與校方正積極跟進案件,暫未有人被捕,校方則於昨日已將涉案的男教練辭退。
據星島消息稱,23歲男子於去年9月該校任職課外活動籃球教練,16歲女學生就讀中五,是籃球隊隊員,二人後來發展至情侶關係。不雅照於網上瘋傳後,昨午3時許,女學生家長與校方及警民關係組人員商討後報警,女事主稱自願與男教練發生性關係。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第21條,任何人如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如相關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群組的伺服器設於香港,亦受規管。
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579章)第3條,任何人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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