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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士涉舌吻15歲女童非禮罪脫 官指被告不專業行徑不構成猥褻

被告譚永東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23歲的男護士被指早前為15歲女童X洗傷口時,與其舌吻,男護士否認非禮罪受審,早前獲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不服,提出覆核,今日(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陳詞,邀請法庭考慮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現今普遍接受的社交禮儀等因素,應構成猥褻侵犯。裁判官林子康裁決時指,被告案發時透過醫護身份接觸X的行為最多只能顯示其相當不專業,但不代表嚴重違反社交禮儀,或令侵犯行為變為猥褻,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被告,決定維持原判,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

法官林子康考慮整體情況後指,雖然X並未成年,但15歲並非一個沒有認知的年齡,案發時兩人已第三次見面,三次皆有交談,X亦認同在第二次見面的時候兩人已是認識的關係。法官林子康續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曾強行而為,對被告的行為意圖有所保留,而被告在侵犯前曾詢問X「可唔可以錫一啖」,結果被告得到X的配合,包括拉低口罩、身體向前傾,終裁定涉案約2至3秒的「唇貼唇」接吻並非猥褻行為。

法官林子康早前裁決時指,事主X於案發後主動於Telegram聯絡被告,未見X有驚恐或迴避的情況;而X就被告是否有「伸脷」一事有3種說法,存在矛盾。法官林子康認為,親吻本質上非猥褻行為,亦不能排除被告與X相處過後產生好感,認為本案未有足夠證供顯示被告有猥褻意圖,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法官林子康亦警告被告,指作為執行職務的護士,如對受情緒困擾的未成年異性作出不恰當行為,某程度相當可恥,提醒被告「好自為之,不要重蹈覆轍」。

被告譚永東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在香港將軍澳寶琳北路99號將軍澳賽馬會普通科門診診所地下治療室内與女童X舌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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