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鄭久慧
近日發生兩宗「以老護老」但因長年照顧病患,而不堪壓力輕生的悲劇,再次引發社會對照顧者議題的關注。「182183」照顧者熱線自去年9月底開通至今已4個月,共接獲逾萬個與照顧者有關的來電,足見照顧者壓力大。其中8宗個案需要緊急外展服務,亦有多達300宗個案須轉介至暫託宿位、精神復元機構等。據負責營運熱線的東華三院社會服務科主管介紹,其中一宗緊急個案的求助者,本身是癌症病人,需要照顧出現認知障礙症的年邁母親,以致情緒波動。
「以老護老」福利金受種種限制
有傷健長者告訴筆者,她本身照顧同為傷健人士的患病丈夫,年輕時擔心自身殘缺無能力照顧下一代而沒有生育,故現時處於「以老護老」的狀態。社署公共福利金計劃的制度不容許重複申領福利,故此年滿65歲後獲得長者生活津貼,就不能繼續申領傷殘津貼,也不符合資格申請關愛基金的「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生活津貼」,故此去年財政預算案提高「照顧者及護老者津貼」至每月3000港元,同樣亦未能受惠。
「以老護老」的低收入家庭不少並未生育,缺乏來自年輕一代的支援,包括金錢及體能的協助。承擔照顧工作的長者,本身可能有長期病,卻一方面需要應付照顧年邁、傷殘或失智的受照顧者時所需的體力和耐性,另一方面,僅靠福利金作家庭經濟來源,生活拮据,又忙於照顧及陪診,根本沒時間和精力去較遠的街市,採購較廉宜的食物和所需品,令生活質素每況愈下。
長者為香港的繁榮貢獻一生,社會應竭盡所能協助他們安享晚年。當局能否積極識別「以老護老」個案,即使未能馬上提供院舍宿位或外展協助,最少先彈性批核適量的照顧者津貼,讓這些有需要長者不至於捉襟見肘,衣食充裕一些,就不容易鑽牛角尖,去到「攬住一齊死」的極端局面!
寬鬆衡量護老者及照顧者付出
至於非長者、非傷殘的護老者及照顧者,確實符合關愛基金下「護老者和殘疾人士照顧者經濟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但坊間一直有聲音認為申請要求不太「落地」。
例如要求為受照顧的長者或殘疾人士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的照顧時數;如照顧超過一名長者或殘疾人士,則須每月提供合共不少於120小時的照顧時數。但平均算來,每月80至120小時,等於每天3至4小時,照顧者買菜煮三餐加上餵飯,再幫長者清潔家居、抹身及洗衣,遠超當局的照顧時數。所以,照顧者一般付出更多,以至於無法外出工作,或只能從事待遇微薄的時薪兼職工作。
現有規例既不容許照顧者同時申請綜援,也不容許同一名受照顧者由多於一名照顧者申請津貼,故此在多名子女願意照料年邁父母的家庭,最終照顧的重擔容易只落在其中一名子女身上,令其壓力倍增。
而申請津貼的照顧者或護老者須為本港居民及居於香港,並與受照顧者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換言之,不可聘請工資較低的外籍傭工充當照顧者,而需要被照顧者的配偶、子女或其他家人,放棄工作機會來當照顧者,無疑浪費了香港社會的勞動力。
整合社會照顧資源集中護老
香港正面對人口高齡化的挑戰,統計處推算,65歲及以上人口佔本港總人口的比例,將由2021年20.5%增至2046年36%,等同現時每5人中有1名65歲或以上長者,將增至每3人中有1名長者。
政府若繼續分散資源照顧散居於全港各處的低收入長者及傷殘人士,並不明智,應盡快檢討房屋委員會所建的各類型「長者住屋」,整合資源,亦可參照房協及私人營運的「長者安老屋」模式,建造全棟式「長者及傷健人士公屋」,配備各類友善居住設施,包括盲道、輪椅過道、求救鐘、浴室扶手、趟門洗手間及易開關水龍頭等,便利長者及傷健人士生活居住,也便利照顧者。
中央處理、集中照顧的好處多籮籮,社福上門送飯、外展醫護上門診症護理,社工上門探訪輔導,就不用全香港到處跑,直接在長者屋一站式提供服務,對於人力資源日趨緊張但護老需求越發殷切的本港社會,絕對百利而無一害!當然這些屬於長遠規劃,當局應及早調研,盡快設立試點,積極檢討改善,才能應付好未來的安老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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