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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將至 這些物品不可攜帶出入境!

【點新聞報道】香港海關與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2月1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匯報應對春節假期出行高峰的準備工作,並提醒市民在農曆新年期間出行時,切勿攜帶各類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點此查看海關「旅客過關小錦囊」,提醒市民及旅客有關進出口受管制物品及禁運物品的規定。

海關跨境橋岸科總指揮官朱沛傑在記者會上表示,新春將至,預計會有大量市民及旅客於假期期間經各個口岸進出香港。為迎接在農曆新年期間訪港旅客和滿足香港市民的出行需要,海關將靈活調配人手確保各口岸運作暢順,加強各口岸的清關工作,包括深圳灣口岸在農曆年三十至年初四(即2月9日至13日)提供24小時清關服務;羅湖口岸於農曆年三十及年初二(即2月9及11日)延長通關時間至翌日凌晨2時。香港海關亦會與內地及澳門海關保持緊密聯繫,實時通報各口岸的最新情況,適時作出協調及部署。由海關、香港警務處、入境處等部門組成的跨部門聯合指揮中心,亦會於農曆新年期間運作,監控各陸路邊境管制站的情況,有需要時作出即時及靈活的調配及應變。

因應不少市民於農曆年前後有機會跨境購置年貨,海關特別提醒市民要留意相關進出口規定,以免因誤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而招致檢控。今年1月,海關共截獲97宗涉及瀕危物種的案件,檢獲物品包括花旗參、蘭花及乾海馬,並移交漁護署跟進。

這些物品不可攜帶出入境。

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劉苑容指出,去年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400宗,當中包括花旗參、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天麻、石斛、乾海馬,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包括魚翅)。農曆新年假期將至,市民如欲在本港以外地方購買動植物產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由於要分辨動植物產品是否源自瀕危物種可能並不容易,漁護署建議市民切勿購買未能確認是否受管制的產品。漁護署提醒市民,任何人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有關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沒收。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資訊,可致電1823或瀏覽www.cites.hk

此外,海關亦提醒市民,切勿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入境。根據《危險品條例》,如未持有有效危險品牌照而管有危險品,亦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另外,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亦必須持有由食環署發出的許可證。而根據《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第296A章),食米是唯一一種儲備商品。進口食米供本地食用的進口許可證,只發給已向工業貿易署註冊為貯存商的商號。任何人士於其個人行李內進口不超過15公斤的食米作個人食用或禮品用途,則無須申領進口許可證。海關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觸犯法例。

另類吸煙產品方面,由2022年4月30日開始,任何人士不得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和配件。由2023年2月1日起,大麻二酚屬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危險藥物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二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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