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一對父女去年(2023年)10月發生爭執,寵物鸚鵡在雙方情緒高漲時飛到父親頭上,父感煩擾而拍它落地致其受傷。父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2月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男被告陳利進,56歲,報稱無業,2023年10月24日在將軍澳寶琳邨某單位因單位業權問題與女兒發生爭執。
被告女兒在涉案單位飼養3隻鸚鵡,案發當日,其中一隻飛到被告頭上,令其感到煩擾遂拍打鸚鵡落地,令其頭尾受傷及流鼻血。女兒見狀報警處理,惟當時家人在房間睡覺而沒有目睹事件發生經過。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事件,鸚鵡經治療現已康復。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指,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考慮到本案源於父女爭執,被告沒有刻意要傷害鸚鵡,遂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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