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憲制責任毋庸置疑 把握時機完成23條立法

文/梁熙

特首李家超今天宣布,即日起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意味着相關的立法程序正式開始,回歸以來的國安漏洞終於得到堵塞。

如果大家沒有善忘的話,香港曾於2003年就基本法第23條啟動過立法程序;可是因為遭到反對派的大力抹黑,在當時確實挑起了不少不明所以的市民的恐懼,從而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反對。結果當局因應形勢而被迫無限期擱置立法工作,導致相關的憲制責任一直拖延至今。

2019年的黑暴亂象,讓暴亂分子得以有機可乘,製造社會動亂,印證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存在重大漏洞。自黑暴亂象後,社會要求盡快重啟基本法第23條的呼聲亦日益增加,公眾亦形成了廣泛共識,深刻感受到立法的必要性及重要性。隨着中央完善了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強調「愛國者治港」原則,今天立法會的「拉布」及阻礙力量得以有效消除,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建立了良好的條件。故此,現時可說是一個最好的立法時機,特區政府需要快馬加鞭做好相關工作。

事實上回歸26年來,社會上對基本法第23條早已有非常漫長的討論,而特區政府亦一直有密切留意相關的討論。故此,我相信未來一個月的諮詢時間,已足夠讓社會表達對基本法第23條的意見,大家已可充分把握時間聚焦相關的討論。

當然,當局在解說政策的過程中需要做好充足的準備,特別是西方社會必然會採用雙重標準去抹黑及阻礙相關立法工作。所以負責的官員必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及時有力地反駁相關的不實說法。正如特首所說,西方國家亦有不少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例,例如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最少14部。因此,特區政府亦要做好向社會解說的工作,清楚向市民說明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例從來不是香港所獨有,國家安全法例從來就是一個普世的標準,存在於任何一個政體之中。

作為立法會議員,我們一定會詳細審閱相關的諮詢文件,準備好稍後的立法程序,確保是次立法工作可以讓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留死角,同時又保障好奉公守法市民的應有權利與自由。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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