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8名警務人員於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時,涉嫌誣衊露宿者藏毒、傷害露宿者及破壞對方的家當等,8人否認刑事毀壞、傷人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等共10罪。案件今日(23日)於區院續審,法官張潔宜裁定8名被告的案件全部表證成立,各被告須就控罪答辯。由於辯方須時索取指示,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9日)再訊。
涉案8名被告依次是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及陳守業,年齡介乎27至46歲。其中,林華嘉為警長,其餘被告均為警員。眾人共被控10罪,除郭涉及兩項刑事毀壞,另與梁及陳同涉一項傷人罪,其餘被告分別各涉1至2項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
所有控罪均涉及於2020年2月4日及2月2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發生合共3次的事件,涉及2名越南籍男露宿者阮文山及LE Van Muoi(阿十),其中阿十現已身故。8名被告案發時均隸屬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
有辯方律師今就涉案閉路電視紀錄的可呈堂性提出爭議,又指管理涉案片段的康文署職員沒有電腦相關經驗和資格,亦未觀看過案發時的影像,故無法證明片段真實呈現案發時發生的情況。法官經考慮後認為,涉案的閉路電視片段與案有關,且從影像看來確似真確紀錄當時情況,裁定其可呈堂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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