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警方於較早前接獲一間商場管理公司報案,懷疑有人上載偽造的購物收據,以騙取可作現金使用的積分進行購物。經調查後,警方於昨日(2日)展開拘捕行動,以「欺詐」罪拘捕2人(1男1女),年齡介乎28至29歲。警方觀塘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傅斯揚今日(3日)對案情作簡報。
傅斯揚指,被捕人分別為28歲姓黎報稱司機,及29歲姓朱報稱無業的女子,二人為情侶關係。被捕人由去年10月至今,於東九龍3個大型購物商場以篡改購物收據犯案,涉及可換購物積分近10萬元。行動中警方檢獲部分犯案得益贓物,及被捕人犯案時所穿衣物。
警方重申,欺詐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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