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連偷4店被捕 沙田警區跟進調查

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沙田警區上周日(17日)及本周三(20日)分別接獲3宗報案,指沙田正街街市的3間水果店懷疑遭爆竊,3宗案件的損失金額約為820元現金。

沙田分區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今日(23日)凌晨在沙田街市進行反爆竊行動,發現一名可疑男子,懷疑他於水果舖進行爆竊,遂上前截查,並在其身上檢獲懷疑爆竊所得的130元。該名38歲男子涉嫌「爆竊」被捕。

警方經調查發現,被捕男子同時與昨日(22日)在沙田第一城一間「大快活」發生的盜竊案有關,案中一部約值1.1萬元的手提電話被盜。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警方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囚14年。警方呼籲零售商鋪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智能閉路電視及鎖好財物等,亦應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在商鋪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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