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卓銘
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案在本周一正式開審,雖然案件的控辯雙方都未正式開始舉證,但一眾外國政客已經忙不迭為黎智英「呼冤叫屈」,除一向叫聲最大的英美,歐盟外長日前發出所謂的聲明,聲稱審訊黎智英會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扼殺香港新聞及言論自由云云。歐盟枉稱自己維護法治,卻公然恐嚇法庭、破壞正在進行的庭審,不僅是又一次暴露西方反華政客的雙重標準,更揭露歐盟虛偽的法治立場。
歐盟在案件審訊初期就聲稱起訴黎智英會削弱外界對香港法治信心、損害國際金融中心聲譽,又強調會「關注」審訊進行,這根本已是赤裸裸的施壓和恐嚇法庭,目的就是要法庭對黎智英從輕發落,以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跟以往其他反華政客的說辭一樣,歐盟為黎智英呼冤的方法都是打「悲情牌」,把他包裝成所謂的「民主鬥士」、「政治犯」,但事實上,所有香港市民都記得,修例風波期間《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等所謂的「新聞報道」和文章,究竟扮演了何等不光彩的角色。
試想像同樣情況發生在歐洲境內,歐盟又是否會高呼尊重言論和新聞自由,放任相關資訊繼續流通?今年4月,歐盟就實施《數碼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達成協議,強制要求Google、Meta等科網企業採取措施刪除旗下所有平台上的虛假信息、仇恨言論、涉恐怖主義及兒童性虐待等內容,否則將被處以一年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
至今年10月,由於巴以衝突急劇升溫,歐盟內部市場專員布雷頓(Thierry Breton)再度表示,Facebook、X(前稱Twitter)等社交平台被利用以傳播違法及虛假資訊,要求相關負責人刪除相關內容,這不是「溫馨提示」一類的建議,而是不由分說的強制執行。
當時歐盟不只要求社交平台負責人在24小時內報告所採取的防止有害內容出現措施,更表明會根據《數碼服務法案》,要求線上平台完全遵守歐盟法規,否則違規企業不只要面臨巨額罰款,甚至會被禁止在歐洲開展業務。
對於社交平台存在的違法內容,歐盟毫不猶豫重槌出擊,完全不介意會否因此損害歐洲的言論和新聞自由。據日前控方的庭上透露,黎智英的相關控罪涉及多達160篇文章。如果以歐洲的標準,有社交平台任由160條違法資訊「自由流通」,恐怕早就被歐盟根據《數碼服務法》告到破產了。
但對於《蘋果日報》在修例風波期間各種可能具煽動性文章和假新聞,歐盟卻表現出完全不同的寬鬆大度,甚至威嚇特區政府為此拘捕黎智英,將損害香港法治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這根本是講一套做一套。
就算從數據上來說,香港的傳媒環境在國安法頒布實施至今,仍然非常蓬勃。截至去年2月在特區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共有209家,數目較國安法實施前還多。黎智英案的重點不在傳媒是否可以批評政府施政或監督特區政府工作,而是其報道內容是否涉及違法的成份,只要涉及違法,那就逾越了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底線,換做世界上任何地方,包括歐盟自身在內,都不可能聽之任之。
再者,正是因為警方依法拘捕黎智英,才能凸顯香港是個法治之都。西方反華政客為黎智英叫冤,根本是把傳媒老闆的身份當作「免罪金牌」。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下,不論任何身份背景,即使再有權有勢,都不會是「法外之人」,更沒有凌駕在法律之上的權利。
香港在法治上的表現,從「世界正義工程」今年10月公布的《2023年法治指數》足以說明獲得國際上的肯定。香港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排名第6,在全球142個國家和地區中位列23,整體排名維持一貫高位,甚至領先於一些不時無理批評香港法治和人權狀況的歐美國家。在「秩序和安全」範疇,香港的得分還比去年提升,證明國安法與歐盟的批評相反,對維護香港秩序和安全上起着重要角色,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必需的條件,讓香港居民可以在一個安全、和平的環境中享受權利和自由。
就如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對歐盟聲明的回應,香港特區警方秉公執法,依據國安法和本地其他法律通緝這些亂港分子,是順應民意、維護法治的正義之舉,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原則;敦促歐方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立即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