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港鐵元朗站暴動案,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續播放現場片段,指有被告曾持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亦有被告曾向白衣人投擲物品,挑釁「隻揪」等說話。法官陳廣池關注有兩名身穿白衣男子拉消防喉入付費區,控方則指兩男雖穿白衣,但屬黑衣人一方。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客戶服務員庾家豪、陳永晞,社工葉鑫昇,廚師鄺浩林,電器技工尹仲明及男子楊朗。7人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昨續播放片段,指當晚付費區內有黑衣人打開雨傘及戴黃色頭盔,庾家豪曾在閘內向白衣人說「嚟吖,come on」;而鄺浩林則說「你唔好理,入嚟呀,隻揪」,辯方不認同鄺有上述言論。有片段拍攝到黑衣人群體持消防喉向白衣人方向射水,當時林卓廷和尹仲明身處付費區內。控方指庾、陳和楊有份持消防喉射水,葉曾擲物品,辯方則不同意楊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