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2019年荃灣暴動案中槍暴青曾志健與3名黑暴案被告棄保潛逃,被援暴組織「升旗易得道」主動游說助潛逃,並藉機斂財。4人去年7月在西貢擬偷渡台灣時被捕。其中,曾志健早前承認暴動及襲警罪,暫委法官嚴舜儀今日(18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處其監禁42個月。
被告曾志健,承認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及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
另就潛逃一事,曾志健與3名同案一同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稍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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