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聲|三會成員有權有責 必須謹慎行使權利

李聖潑認為,三會成員有權有責,必須謹慎行使權利,包括提名權及投票權。(點新聞圖片)

文/李聖潑

自「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後,選委會選舉、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均已完善且圓滿舉行,改良過後的區議會選舉亦將於12月10日舉行,明日(17日)開始提名期,預料各政黨及地區的有志之士都會參與選舉,爭取為地區治理貢獻一分力。

有別於過往選舉,今次三會成員兼具提名、投票的職能,亦可以一如其他合資格人士參選,有權利必有義務,筆者認為三會成員必須珍而重之手上的提名權及投票權,肩負起社會責任,為社區開創良政善治,也為香港選好賢能。

以提名社區人士參與地區直選為例,所有三會成員,先要明白自己手上的一票,其實也是代表市民行使提名權,在提名任何人之前,三會成員應先考量清楚,自己是否熟悉對方,而對方是否熱心於社區服務?更為重要的是,「愛國者治港」原則已在香港貫徹落實,三會成員在提名任何人之前,理應清楚了解,對方是否堅定的愛國愛港人士,不符合「愛國者治港」要求的擬參選人士,一律不能接受。

在關係到社區居民福祉的大事,三會成員不必怕「不好意思」、「尷尬」或「難以拒絕」,因為在完善地區治理方案落實後,三會成員有權利亦有義務,除了本身的三會及地區工作,在區議會選舉提名及投票時選賢與能,是必須肩負的責任,三會成員不但要為區議會把關,還要為社區把關、為香港把關。香港不能再亂,社區亦不能亂,一切應由嚴格挑選愛國者開始。

至於三會成員在區議會選舉下的其他職能,例如有部分三會成員可以透過互選而成為區議員,或者通過被政府委任而成為區議員,筆者認為準則也是一致的,熱心服務社區與愛國愛港是必要條件,而有能力、魄力去處理及解決社區問題,也是需要具備的基本素質。

在特區政府帶領,以及委任、間選和直選區議員相輔相成的情況下,地區治理必將漸入佳境,惟將來的區議員都要細心、謹慎而努力行事,因為在我們眼前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局面,如何做好地區治理,協助特區政府施政,以至利用地區機遇發展起來,是一門大學問,必須全力以赴。筆者相信,今次區議會選舉,定能選出最合適的區議員,實現良政善治,更好地服務基層市民,共創和諧美好的香港。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北區防火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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