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黎岩
根據完善地區治理新安排,將於12月10日舉行區議會選舉,提名期由10月17日開始,距離今尚不足一個月的準備時間。按照新的選舉機制,區議會直選入閘門檻須取得「三會」,即分區、防火和滅罪委員會各3個成員合共9人提名。然而,當部分准備循地區直選途徑參選的人士試圖聯絡三會人員提名時,卻發現無從下手,無法聯絡到當區「三會」成員,因為政府網站資訊固然有「三會」成員名單,但其聯絡方式卻一概欠奉,若然該參選人為政治素人,要想在該區取得9人提名,幾乎是難上加難。
以港島南區為例,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網站顯示,南區撲滅罪行委員會有20人,防火委員會有25人,分區委員會則合共有82人,即南區「三會」總委員人數為127人。「三會」委員名單的確在民政事務總署網站能夠找到,但僅有委員名字,沒有任何委員的個人簡介或履歷介紹,更遑論聯絡方式。
政府設立「三會」的初衷,相信是就地區事務提供貼地氣的諮詢,徵詢各成員就地區事務的意見建言,協助政府推展地區工作,理論上講是政府單方面向各有關人士徵詢,主要目的在於令到施政更加切合當區的實際情況,當然也兼顧到透過成員向地區人士解說施政措施,並求得地區人士支持。至於「三會」在政府地區施政中究竟能發揮多大作用,是否起到政府預期的作用?可謂是見仁見智。
以撲滅罪行委員會而言,其負責制定防罪滅罪的計劃、統籌撲滅罪行的工作及監察其成效,並訂定鼓勵市民協助防罪滅罪的方法。既然政府廣開言路兼聽則明,何不拓展拓寬「三會」職能,在由上而下徵詢其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至鼓勵基層市民由下而上反映民情呼聲訴求,豈不是兩全其美的好事情。鼓勵市民協助滅罪,積極參與地區事務,市民卻不知循何途徑聯絡到該委員會成員,或多或少都有點自相矛盾,至少是名不副實。
在新選舉提名期即將到來之際,既然規定必須有9人提名,但卻不能提供有效聯絡方式,如同民政署昨日回覆傳媒所言,聯絡選民以尋求提名是有意參選者的責任;各區民政事務處不會亦不適合協助有意參選者取得提名,似有卸責之嫌。緣何不能提供聯絡方法?當局的解釋可謂冠冕堂皇,基於私隱保護。食得鹹魚抵得渴,各位「三會」成員既然是作為公職公眾人物,且有心有意服務社會服務市民,為何卻不能與市民保持直接聯絡?特區政府就連各大局長署長聯絡方式都可以一一羅列,「三會」絕非三合會,為何會刻意如此神秘呢,百思不得其解。
當然,民政事務總署也不想授人以柄,在回答媒體查詢時也聲稱,為進一步方便市民查閱「三會」委員的名單,正整合18區「三會」委員的名單,並會刊登於本署的專頁。有市民希望聯絡「三會」委員,「三會」秘書處會按一貫安排,並將有關要求轉介予有關委員。若果各區市民申訴紛至沓來,秘書處豈不是應接不暇?現今電子時代,若基於私隱保護,就算毋須列出電話號碼,也可以只列出個人之郵箱,由參選人自行聯絡「三會」成員,至於該成員是否只讀不回,抑或回覆接受邀請提名,全由該成員自己決定。如此簡單便捷的施政管治流程,為何要花費如此諸多周折?惹人口舌?
至於涉及區選的另一個問題便是,適逢近日政府再公布6區關愛隊名單,倘關愛隊員參選區議會,如何避免出現利益衝突?既然有人擔心,民政事務總署索性向關愛隊發出指引,關愛隊在選舉中必須保持中立、不得動用關愛隊資源參與和選舉有關的活動,以及關愛隊相關人士如成為候選人或選舉代理人,須停止參與所有關愛隊相關工作,以免利益衝突。
關愛隊成員隨時落區送關愛,倘若參選區議會亦無可避免要經常落區。究竟是馮京,還是馬涼?到時還真是說不清分不清。但其出發點都在於為社區送關愛,一種關愛在政策層面就蛻變成了兩種政治愛心,確實有點滑稽。立法會議員兼觀塘區議員顏汶羽就質疑,關愛隊與區議會選舉沒有矛盾:「我做關愛隊隊員都沒有支薪,沒有利益,何來衝突?」
關愛隊是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具有公益性質的服務機構,關愛隊成員的職責就是為社區為市民提供貼地的直接服務,如果按照政府指引,關愛隊成員若然將來當選,理論上講就必須辭去關愛隊。問題是,關愛隊成員為其他參選人助選,是否也要逐一聲明自己的關愛身份?若然人人杯弓蛇影,又何來熱鬧熱烈的選舉氛圍?在這個問題上,民政署總明顯地有點閉門造車、作繭自縛。至於有關「三會」、關愛隊、區議會這種疊床架屋的機構設置,將來如何合理分工,有效配合,則是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立法會議員嚴剛、狄志遠等人就呼籲廉署、民青局、選管會盡快制訂清晰的法定指引,確保選舉公正,這也有助於拉抬當局一直擔心的投票率。這或許從一個側面說明,在選舉臨近之際有關區議會的選舉,包括選舉開支,參選提名,身份確認,助選模式等等諸多方面,仍存在著尚不清晰的模糊空間,當局有必要進一步完善釐清選舉指引,確保各參選人更在公開公正的環境下,釋除一切不必要的擔心與顧慮,合法合規地參加區議會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