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在2019年荃灣暴動案中懷疑搶槍,其後中槍的青年曾志健與3名黑暴案被告棄保潛逃,於去年7月在西貢碼頭打算偷渡台灣時被捕。4人和協助窩藏的男倉務員,同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當中24歲被告馮清華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兩罪,今日(2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入獄48個月。法官不接納辯方求情稱被告潛逃500多日有如「軟禁」作為減刑因素,認為若被告不首肯參與,便不會招致如此境遇。
被告馮清華(24歲),報稱無業,承認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參與暴動。他亦承認與黃竣賢(17歲)、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及貨倉管理員葉豪(34歲),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上述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案情指,2019年10月1日下午,約200名示威者在荃灣一帶與警方對歭,期間有人堵路放火,並向警方掟磚塊、汽油彈等。被告在驅散行動期間被拘捕,其後獲保釋。被告曾與另3名潛逃被告於2020年10月向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不果,之後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有關人士協助下藏匿,期間4人曾製作錄像影片感謝該頻道。2022年7月,4人乘的士往北潭涌計劃離港,被警方截查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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