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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發聲|8號波照抄牌?做法引熱議

【點新聞報道】超強颱風「蘇拉」上周襲港,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文稱,多架的士於打風期間被「抄牌」(因違泊車輛被發出告票),質疑行動必要性,引發熱議。面對法理情難題,有地區人士建議政府在惡劣天氣下開放某些公共用地作臨時泊車用途,避免相關爭議再度發生。

其中有告票於2023年9月1日下午4時左右發出。(視頻截圖)

有報者報料,網上有輿論質疑警方的執法行動,稱天文台即將改發三號強風信號,的士司機未開工就被人發出告票。從網上多條影片可見,多架紅色的士疑似停泊於坑口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的士站,有車窗遭人擺放至少兩張告票,其中有告票於2023年9月1日下午4時左右發出,當時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仍然生效。

網傳的士司機在風球期間被「抄牌」。(FB圖片)

有網民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士司機因天氣惡劣而暫時停泊的士站;亦有人留言支持警方,認為犯法就是犯法,如車主或司機不滿被「抄牌」,可以經正常程序申訴,而非「網絡公審」。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委員周先生表示,普遍行家對此感到無奈,認為執法可保持彈性,「沒必要為抄牌而去抄牌」。他解釋指,八號風球懸掛期間缺乏保險保障,大部分的士選擇停工,有部分行家找不到私人停車場泊位,只能被迫停泊在的士站附近。

大批的士在坑口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的士站被「抄牌」。(網上圖片)

究竟的士停迫的士站是否違法?翻查資料,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6條提到,的士站內位於最前面的2輛的士的司機,須坐在其車內或站在其車旁,而該車須隨時可以供人租用。除指明時間准許的士司機在的士站停泊外,其餘時間均不准的士停泊在的士站。換言之,法例賦予警方在的士站對違例車輛執法的權力。

對於有的士被「抄牌」,警方回覆,如車主感覺被不公平票控定額罰款告票,可透過致電熱線2866-6552、電子報案室、書面或親身前往中央交通檢控組反映。

警方重申,投訴案件的調查不會影響「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1)或「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2)所載的訴訟程序。車主應在通知書訂明的限期前繳交罰款或就有關違例事項的法律責任提出在法庭爭議。

溫啟明認為,「歸根究柢,是泊車位短缺的問題」。(點新聞資料圖)

民建聯西貢將軍澳支部副主席溫啟明接受點新聞記者訪問時表示,自己早幾日接到許多車主和司機反映警方在坑口站公共運輸交匯處附近一帶有「抄牌」行動。他認同犯法始終是犯法,惟警方於惡劣天氣下大範圍「抄牌」,難免引起社會討論相關政策的着墨點。

以坑口站為例,溫啟明指出當時附近的私人停車場已經泊滿車輛,的士司機如果要泊車,只能選擇位置偏遠的停車場,並認為「歸根究底,是泊車位短缺的問題」。長遠而言,溫啟明建議當局要研究惡劣天氣期間開放部分公共用地作臨時泊車用途,甚至增加泊車位,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點新聞記者袁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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