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因應日本排放核污水,香港已禁止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10個(都)縣的水產品進口。政府揀選一些常見問題,為市民拆解:
️水產品包括甚麼?

️去日本旅行買了受管制的水產品,可否帶回香港?

政府如何分辨進口日本食品的產地來源?

️如水產品非在受管制(都)縣製造,純粹經該地轉運到香港,可否進口?

為甚麼市場上仍有機會見到來自受管制(都)縣的水產品?

違反《食物安全命令》有何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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