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光榮米線」還是必須「光榮結業」

文/陳術

以黃店掛帥的「光榮飲食」旗下位於觀塘工廈的食店「光榮米線」結業,事緣上月接獲地政總署通知,指出食店違反工廈「只准用作工業及貨倉用途」的契約規定,並要求食店於本月29日前停業。犯法就要負上法律責任,沒有經營食堂牌照,就不應違法營業。儘管「光榮飲食」搬出不同的理由反駁,但亦不能改變其無牌經營的事實,就如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所言,「違契就係違契」,指同一工廈其他單位亦已陸續收到地政總署的違契通知,強調政府依法行事。筆者認為,政治立場不是違規的擋箭牌,所謂黃店,亦必須遵守所有法規。

「光榮米線」約於半年前在駱駝漆大廈3期二樓開業,該大廈至少有20間餐廳分布於不同樓層,在收到地政處通知後,「光榮飲食」就大玩「攬炒」策略,稱大廈內另有其他不少餐廳存在,有一間在10年前已經光顧,亦有餐廳才剛剛開張,稱政府要開業僅半年的「光榮米線」結束營業,是玩「針對」,又形容「政府部門效率之高,應該是史上最快。」

轉移視線沒有作用

「光榮飲食」的策略,首先就是指出同一幢工廈內,還有不少食肆,其次就是如果「光榮米線」受到票控甚至被要求停業,那麼同一工廈內的無牌食肆,一樣要票控及結業,以表達自己「受到針對」。但就如特區政府所指,該工廈地契訂明大廈單位只可用作倉儲,經營食肆是違契,地政總署是依法行事;據悉,同一工廈其他食肆已陸續收到地政總署執管行動的通知。換句話說,政府執法對象,除了是「光榮米線」,還有其他無牌經營的食肆。

有別於一般商場、商業大廈,其實工廠大廈理論上不能用作餐廳用途,部分市民看到的工廈食肆,即使是有牌經營的,不是普通餐廳,而是「工廠食堂」。所謂工廠食堂,也是在工廠大廈經營的「食肆」,不過,這些工廠食堂,只可以招待工廠內工作的員工,不可以招待外人,其他要求方面,包括食堂要在當眼處註明「只准本大廈之工廠員工使用」,不可提供酒精飲品等。「光榮米線」的問題,在於它連一間有牌經營的工廠食堂都不是,既然無牌經營,被要求停業,合法亦合理。

地政署決定無關政治

「光榮米線」的問題,很容易讓外界以為這是政治問題,以為「光榮米線」受到投訴以及地政總署針對,但如果我們看清事情的真象,就會明白到這家放聲高喊的食店,本身是違規經營;情況就如在2019年的黑暴運動,「很多人也犯法」不等於自己也可以犯法,這種「其他人都是如此」的心態,絕對要不得;而且,工廠大廈之所以有嚴格規定,乃是因為它與商場、商廈的結構大有不同,萬一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故此,今次「光榮米線」被要求結業,不是政治事件,而只是有違法的黃店聲大夾惡,僅止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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