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三無大廈」泛指未有成立法團、居民組織和聘請管理公司的大廈。據統計,全港約四萬幢私人大廈中,有近3000幢屬於「三無」,主要集中在九龍區。目前「三無大廈」缺乏管理,衍生大量衞生、治安、消防、管理、維修問題,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和社區安全,有意見認為單憑成立法團未必能紓援困況,建議政府採取「聯廈聯管」的方式管理「三無大廈」,長遠要修例促使業主履行職責。
「三無大廈」問題多多 亟需改善
點記聞記者早前到訪深水埗多座「三無大廈」,發現公共空間堆滿垃圾,衞生環境惡劣,容易滋生蚊蟲。同時,大廈如同「無掩雞籠」,出入口沒有鐵閘同保安,街外人能夠自由出入。記者更留意到,有「三無大廈」被黃色產業進駐,不時有陌生人上樓按鈴,以及疑似流鶯的女子落樓拉客,影響居民生活。


翻查資料,「三無大廈」源於上世紀50年代,大批發展商開始以分層方式出售樓宇單位,當時的大廈公契未有清晰界定發展商、業主和大廈經理人的管理責任,直至港英政府於1970年制定《多層建築物(業主法團)條例》,才令問題得以改善。由於「三無大廈」普遍於50、60年代興建,樓齡大多接近60年,有樓宇失修、石屎剝落、電線外露等問題,情況令人擔憂。
民政支援服務貼心 助業主管理
面對「三無大廈」數量龐大,當局認為管理大廈是業主的責任,部門只是擔當政策推動者的角色,例如,民政總署以多管齊下的方式,提供不同支援措施,協助「三無大廈」業主更妥善地管理大廈,當中包括「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

深水埗居民關小姐曾經是「三無大廈」業主之一,是上述計劃的受惠者。她形容未有法團的時候,除非屋宇署介入,否則一般維修要靠居民自發,「大家夾錢,又沒有法團戶口,試過有業主為了收錢,要在樓下地產舖等待另一業主回家」。

深水埗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委員苗凱明表示,民政總署於2011年推出「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委聘物管公司協助管理,其後按建議優化,配對非政府組織和物管公司。他形容,新計劃能夠善用非政府組織的社區網絡,加強居民信任的同時,也令服務更貼近「三無大廈」所需,如自製郵箱、設計地址牌、家訪居民等。

地區人士倡延長合約 「聯廈聯管」聘物管
苗凱明估計,深水埗有500幢樓齡超過50年的「三無大廈」,新計劃首期只惠及16幢大廈,相信仍有改善空間,建議政府增撥資源,推動「聯廈聯管」,將區內所有「三無大廈」按地區劃分,吸引更多公司參與管理。

深水埗區議員劉佩玉形容,非政府組織夥拍物管公司,管理「三無大廈」有一定優勢,惟計劃時效性較短,如果需要長期營運及支援,合約應該以三年或五年為期限,而非一年。她強調,單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難以解決「三無大廈」問題的燃眉之急,最好的辦法是有清晰分工,政府聘用專業團隊負責管理,屋宇署專門維修,再向業主收取費用。
立法會議員建議修例 督促業主履行職責
立法會議員陳學鋒提到,「三無大廈」業主和租客普遍屬於沒有財政資源的群體,而且大廈面對樓宇失修、垃圾堆積等情況,認為政府不能任由剛成立的法團自生自滅,應該要從《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著手,加強規管

立法會議員郭偉强也認同,成立法團未必能紓緩「三無大廈」困況,自己認識業主因大廈單位數量不足而無法承擔聘請物管和清潔公司的開銷。他指出,政府過多地支援「三無大廈」,會對已成立法團的大廈或屋苑業主造成不公,因此,政府有責任透過修例等方式,要求業權人主動承擔更多物管責任。
(點新聞記者袁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