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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D | 靚女余慧明之惡行惡相

文/黎岩

已解散的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在2019年疫情爆发初期,煽惑策動封關與內地隔絕聯繫的醫護罷工行動一舉成名。余慧明2010年畢業自中大護理系後,投身醫管局工作,任職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2017年從前線轉到醫管局總部任職醫療信息管理助理主任。在階級階層觀念十分濃厚的香港,護士出身的余慧明,能夠登高一呼,招徠包括許多高學歷醫生在內的數千醫護,趨之若鶩地響應,顯見此女頗有煽惑手段。亦因此,由此飄飄然的余慧明奮身投入反中亂港勢力操弄的反抗對抗顛覆活動中,一意孤行地參與由戴耀廷等人策劃的旨在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要挾中央政府的涉嫌犯罪的「初選」顛覆活動。

2021年1月6日,余慧明因參與2020年反對派「35+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被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高等法院在8月24日審理包括余慧明等47人在內的「初選案」時,法官指出,余慧明在2020年撰文鼓吹「攬炒」議會,在爭取35席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議案,觸發《基本法》第50條,製造憲政危機,余慧明代表衞生服務界勝出「初選」,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肆無忌憚地宣揚「初選」及「攬炒」理念。

2021年7月29日,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審理其上訴申請時指出,沒有證據顯示余慧明有任何國際聯繫,余慧明起初只因不滿政府輕視疫情,漠視專家意見,沒有封關抗疫,亦不隸屬任何政黨,考慮到余慧明的背景及家庭狀況後,以現金10萬元及5萬元丈夫的人事擔保、需遵守宵禁令等條件,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直至2022年3月7日因保釋期間發布的Facebook帖文,繼續宣揚危害國家安全歪理,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再次被捕並被撤銷保釋還押,成為繼鄒家成之後,第二名被撤銷保釋的「初選案」被告。

法庭前日指出,余慧明在全國人大頒布《香港國安法》後,公然煽惑「應該繼續思考點樣合法地抗爭」,更加有恃無恐地撰文《迷霧裡 黑夜終於響起號角聲》,涉嫌煽惑港人仇恨仇視並對抗反抗中共,文章極盡煽惑煽動之能事。號召「香港人只可奮力迎戰。各路戰線,要堅持去做。」當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問及是否視中共為對手,余慧明則毫不掩飾地聲稱其視拒聽民意的政府為對手,當時港府沒有向中央反映港人不贊同《香港國安法》。但面對法官問及此舉是否會挑戰國安法的執法底線時,余慧明則狡辯此屬「高姿態嘅談判手段」。在余慧明眼中口中,自始至終把特區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置於反抗對抗的對立面,甚至敵對面。

對於自己罔顧社會大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罔顧醫護救死扶傷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踐踏香港與內地血濃於水的政治倫理,喪心病狂地發動醫護大罷工,余慧明辯稱「有效的三罷是不設時限的,直至社會停擺,政府無法運作,必須回應訴求為止。」余慧明悖逆反抗對抗的邪念由此可見一斑。

「當初要爭取議會過半,全面反枱,迫使政權解散立法會進行破局。這個目標一日未達成,一日亦要堅持,哪怕政權DQ也好,取消選舉亦好。」余慧明指這表示自己會全面將所有議案投反對票,藉此反客為主重奪議會主導權。余慧明甚至毫無悔意地強調就算投票反對也沒有錯。好歹也算是中大畢業生,就算是與政治一點邊都不沾的醫護專業,也應該具備最基本的法律常識法治觀念,只可惜年少輕狂的余慧明被戴妖蒙蔽了美麗的雙眼。

透過前日法庭的審理過程,才進一步得見余慧明窮凶極惡的另一面:「大家必須作好生理與心理準備,要不做順民,不再發聲;否則,便奮力迎接與中共的背水一戰!」弱質纖纖的余慧明,居然夠膽斗膽放膽「與中共的背水一戰!」這該需要多麼大的魔力與邪念支撐,才能夠謀劃如此大逆不道的惡行!

法庭引述余慧明受訪文章指「一定要用任何方法去推翻而家呢個政權、呢個政府」,推翻一詞究竟算不算顛覆呢,相信喜歡咬文爵字的法官又要斟酌一番。

法官還提及余慧明參選政綱中列明的一條,「我若當選,必定承諾行使反對權利反對一切議案,直至香港政府全面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為止」,《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亦不變。而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及相關的案件已經裁決判定:所謂的「五大訴求」煽惑顛覆合法政權,明顯違反香港國安法。

余慧明在庭上為減輕罪責,辯稱從未印製派發上述政綱,以圖法庭從輕發落。余慧明狡辯,政綱雖然如此激進,但只為展示決心,仍有談判可能,並非完全「缺一不可」。余慧明指出政綱已表明會反對一切議案,選民投票支持自己即認同其政綱,因此會投反對票,並預設立場為投票反對,意即必須為反而反。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余慧明7月7日於facebook發文指「惡法壓境,極權肆虐,香港今後福禍難測。」公然污衊國安法,余慧明的違法抗法心態昭然若揭。「呢樣嘢我係會講得出做得到㗎,退讓的理應是政府一方。」既然如此,余慧明口中的談判不過是掩耳盜鈴的幌子而已。

「初選案」47人涉案,其中已經有29被告先後認罪,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外界不便妄議審理。但從法庭審理過程所展示的被告余慧明的惡行惡相來看,不僅僅令人心有餘悸,更令人觸目驚心。如此狂妄悖逆,視法律如兒戲,瘋狂煽惑仇恨、煽惑推翻、煽惑顛覆的種種言行,顯然為香港國安法所不允,亦為香港本地法律所不允,更為社會大眾的認知所不允。「初選案」司法程序雖然漫長緩慢,姍姍來遲,但期待並相信一定是公正正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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