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中的主犯鄧棨然,於2020年12月在內地因干犯「組織他人偷越邊境」,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囚3年及罰款兩萬元人民幣。他在內地監獄服完刑期,昨日被送交香港警方。鄧棨然今日會到區域法院,就其「依令緝捕歸案」應訊。至於他在本港另涉及的黑暴案的控罪,則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國家安全處繼續跟進。
現年34歲的鄧棨然,是「12逃犯」偷渡團夥中被內地判刑最重的主犯,其餘11人早前陸續在內地服完刑或不予起訴,被送交香港警方,及就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各自所涉的案件受審。
涉黑暴案由國安處及商罪科跟進
昨日上午11時,香港警方在深圳灣口岸接收鄧棨然,將他帶到天水圍警署通宵扣查,以待今日押送到區域法院提訊。香港警方昨日表示,該名通緝犯在內地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由內地執法機關送交香港警方,案件現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國家安全處跟進。
鄧棨然涉嫌與2019年9月30日於灣仔區發生的一宗「串謀縱火」案件有關。他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縱火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他涉嫌於2020年8月潛逃離開香港期間,於內地水域被內地執法機關拘捕,其後缺席2020年9月8日於區域法院的提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
11男1女黑暴逃犯包括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他們於2020年8月23日由西貢布袋澳坐快艇出發,企圖偷渡潛逃台灣,在內地水域被廣東海警截獲拘捕,犯案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各人於同年12月底在深圳被依法判刑,其中鄧棨然與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囚3年及兩年;李宇軒等8人因「偷越邊境」罪各判監7個月;當時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不獲起訴,被送交香港警方。
(來源:文匯報 記者:蕭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