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9月29日,攬炒派分子在港島發起非法遊行,其後演變成暴動,涉事96人被控在金鐘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當中一案涉及23名被告,其中21人昨日(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暴動罪。21名被告需要還柙至10月5日候判,至於其餘同案的兩名被告,就不認罪,需要受審。
21名認罪的被告包括梁溢希、馬詠詩、關天豐、陳浩天、周梓曦、余景軒、姜啟泓、馬君廷、張焯茵、郭瑋峰、劉俊謙、麥家恩、呂兆禧、曾綺婷、莊美燃、高俊誠、容子朗、王皓文、黃俊渝、張卓霖及何家俊(案發時年齡介乎17至24歲),餘下的鄧家樂、樊耀淦則不認罪受審。控罪指出,各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姜啓泓另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兩支雷射筆。
案情透露,案發當日下午有示威者從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遊行至政府總部。有示威者之後在樂禮街集結,拆去並焚燒慶祝國慶的展示牌。有人於政總外的夏慤道堵路,人數持續增長,及後有人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硬物,亦有人以巨型橡筋投射物品。警方出動水炮車和施放催淚彈驅散,有示威者一度在紅棉路與警對峙,及後向灣仔方向逃跑。直到同日約5時許,仍有500名示威者在金鐘道堵路及縱火,至約下午5時30分,警方於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附近制服21名被告。其中,關曾向警方投擲雜物、陳手持雨傘和硬物追擊撤退中的警車、姜攜有兩支雷射筆、郭疑手持伸縮棍狀物、劉曾撞警員盾牌和踢警員左小腿;部分被告攜攜有生理鹽水、行山杖和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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