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府為監管物業管理業引入發牌制度,為期3年的過渡期今日屆滿,明日(8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全港所有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必須持有有效牌照,才可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物業管理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物管局至今發出超過740個物管公司牌照,為近220萬個單位提供服務,以及發出約14300個物管人員牌照,當中69%屬正式牌照,扣除同時持有正式及臨時牌照或持有不同級別牌照的人數,現時有近12000名物管從業員領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指,現時全港物管持牌從業員年齡介乎22至86歲 ,平均年齡約45歲,年齡中位數有所下降,反映近年投身物管工作的年輕人有所增加,而持有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的持牌人佔近4000人。若物管從業員在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後,並無持有物管人牌照,便不可以持牌物管人身份工作,如違反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另外,針對近期有樓宇外牆出現石屎剝落情況,黃江天說,該局未來會與屋宇署就建築物保養商討物管從業員可擔當的角色。并表示落實發牌制度後,物業管理是一種專業資格,與律師、會計師一樣都受到專業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