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春拳師江達權由去年底至上月期間,在Facebook發布20則涉及鼓吹「台獨」及「港獨」的帖文和相片。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今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看管。
63歲男被告為實用詠春江達權館的創辦人,英文名Danny。他承認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沒有號召具體行動,沒有令到社運死灰復燃,被告是次「越界」,其言論純粹是情緒宣洩,且帖文沒有人附和,受影響人數不多。被告亦願在出獄後聯絡「國安教育機構」,向年輕人分享他因愚昧無知犯錯的教訓。
案情指,被告持有「Danny Kong」及「江達權」兩個Facebook賬戶,分別有250個及204個「朋友」。警方在網絡巡邏時,發現被告於上述控罪期間,在Facebook發布20段具煽動性的陳述或圖片,並容許公眾瀏覽。涉案內容包括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引起對中央的憎恨或藐視,以及鼓吹「台獨」及具「港獨」意思的黑暴歌曲等。被告於6月26日在尖沙咀被國安警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