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翁李解新涉嫌在2021至22年在旺角等多區以二胡演奏「港獨」歌曲,被票控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及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合共七罪。被告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司在庭上供稱,涉案歌曲具煽動性,示威者在唱歌後會高呼「港獨」口號,反映有關歌曲導致他們情緒高漲。
傳票控罪稱,被告李解新(69歲)於2021 年8 月至2022 年9 月,在港鐵旺角東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近國際金融中心出入口,干犯4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及於去年6 至9 月在大圍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出入口,干犯3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
深水埗分區指揮官、警司陳榮在庭上供稱,觀看涉案影片後了解到被告所演奏的是《「港獨」歌曲,表明該曲在示威現場會致示威者情緒高漲。被告沒有法律代表,親自盤問證人。被告同意自己案發時沒有許可證演奏音樂,但強調街頭藝術受《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障,質疑警方行動針對自己。
退休市民陳靜思供稱,她於2021年8月初向警方舉報事件。她案發時在旺角東站內的扶手電梯上,已聽見被告演奏常有爭議的「港獨」歌曲,而感到被滋擾,於是「急急腳」拍下影片,因「驚好似2019年咁,畀暴徒喺隔離阻止」。但被告反駁稱自己演奏的是「願幸福、平安、和平歸香港」。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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