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入稟禁「獨歌」明開庭 各界:禁制令助維護國安

律政司早前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傳播、轉載等,案件將於明日(21日)在高院開庭審理。多名政界、法律界人士相信,禁制令通過後將起到震懾作用,鞏固國安法實施以來的成效。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特區政府及立法會議員早前曾多次去信谷歌,要求移除該歌曲,然而谷歌對於投訴置之不理。相信禁制令生效後可以起到震懾作用,因為任何傳播該歌曲的人將承擔法律後果。她同時肯定了律政司過去一段時間積極透過不同方式維護國歌尊嚴,鞏固國安法實施以來的成效。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高等法院明天會就律政司入稟《願榮光》禁制令進行聆訊,如果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遏制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行為有先例可循,符合法治原則,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他呼籲市民不要被人利用做炮灰,切勿以身試法,自毀前程。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該歌曲與「港獨」有密切關聯,歌詞含有法律裁定煽動口號,且在網上平台廣泛流傳,更多次發生誤當成國歌事件,反映歌曲有危害國家安全情況。禁制令是維護國家安全,合法、合情、合理的舉措。她續說,很多國家都有國安法保護國家安全,指此法庭禁制令會影響香港言論自由,只是抹黑《香港國安法》的無恥手段。

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獨歌」歌詞包括法律裁定的煽動口號,且帶有分裂國家的訊息,相信律政司有充足理由申請禁制令,而法庭亦會考慮法理依據和海外案例作出有效裁決,彰顯本港法治精神。此外,「獨歌」的創作時間正值香港社會出現暴動,有人煽動群眾分裂國家,歌曲其後被網上平台廣泛流傳,發生多宗播錯國歌事件,對許多負責體育行政的人士構成壓力。無論是禁制令,抑或是臨時禁制令,他期望頒布之後,能避免海內外人士混淆,減少對體育界的困擾。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願榮光》歌詞包含「要光復 這香港」,「為正義 時代革命」等字眼,本質上帶有分裂國家的意圖,而且法庭已裁定歌曲帶有「可構成煽動的口號」,律政司按程序申請禁制令並無不妥。他提醒,網絡世界非法外之地,一旦禁制令獲批,任何人士都不應傳播、表演、印刷、出版、出售或展示《願榮光》,以免觸犯藐視法庭罪。江樂士又認為,禁制令能打擊犯罪行為,例如,「起底」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行為在法庭頒布禁制令後大大減少,如果法庭決定頒布,該禁制令將成為另一個捍衛本港法治的有效工具。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大公報記者龔學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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