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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長者住屋空置率偏高 每年逾千宗樹木投訴涉部門權責不清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點新聞記者嚴璐瑤攝)

【點新聞報道】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3日)就有關政府土地上樹木投訴的處理和有關房屋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安排兩個調查報告召開新聞發布會。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2018年至2022年(截至10月),政府每年平均接獲約28000宗樹木投訴,其中約24000宗經1823熱線接獲,佔86%,以及約4000宗由樹木管理部門直接或以其他方式接獲。

公署調查發現,去年試行優化機制,提前介入處理後,涉及部門權責爭議的樹木投訴個案,樹木辦仍然未必能適時解決爭議。公署表示,樹木辦接獲1823熱線通知有關樹木的投訴,會按機制待相關部門投訴主任重新審視個案,如果未能解決權責爭議,樹木辦會正式介入並作出協調。資料顯示,近年每年有逾千宗樹木投訴涉及部門權責爭議,部分個案的投訴人逾3月後才獲回覆。

為此,公署建議,應檢視及優化1823月度報告的數據類別,以加強監察各部門處理樹木投訴的表現和跨部門機制的運作情況。各部門應按實際需要就因應投訴而進行的一般樹木工作訂定時限,並定期向樹木辦匯報以確保投訴所涉的樹木問題獲妥善跟進。

房屋署在1980年代推出「長者住屋」,為年滿60歲或以上的長者提供院舍式公共租住房屋。「長者住屋」提供24小時的福利員服務,按單位的設計分為三個類別,分別稱為一型、二型及三型;住戶需要共用廚房、客廳及/或浴室設施。至於設計與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相近的「改建一人單位」,則因應當時社會對一人公屋單位的需求而設。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相關單位需要共用多項設施等是不合時宜,空置房間及單位大約有1100個,拒絕接受編配「長者住屋」的數字亦偏高。

調查報告顯示,2016年至2021年期間,收回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 並還原為六人以上單位的分別有61%(約306個單位)及29%(約67個單位)。公署認為,收回這類單位可釋放出更多大單位給家庭人數較多的公屋申請者,讓更多人受惠。公署留意到,房屋署為鼓勵並協助仍然居於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租戶調遷往其他公屋,推出「逐步轉型計劃」逾二十年,只有初期的成效較為顯著,但其後單位收回的進度緩慢。

為此,公署建議,參考過渡性房屋的概念,考慮以其中一個二型及三型設計「長者住屋」為試點、撥出部分己長期空置的二型及三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短期居所,若效果不理想,則考慮納入重建計劃。

(點新聞記者嚴璐瑶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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