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有女網友日前指控遭某藝人以拍藝術照為由拍攝裸照,藝人黃子佼隨後透過直播承認並道歉。據台媒7月12日報道,台北地檢署近日接獲民眾告發,包括告發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制猥褻等罪,檢方已分「他」字案偵辦,列黃子佼為被告。
一名女網民上月發長文指控,稱自己17歲時遭演藝圈前輩強吻、還被對方拍裸照,她害怕又後悔流淚時,對方卻說「你流淚的時候也很美」。該網民憤怒批「我好想知道,現在的你也有女兒了,以後你拿什麼資格去教她好好保護自己?」發文不久後,該網民於臉書澄清,遭黃子佼拍攝裸照時為年滿20歲的成年人。

根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日前已收到告發,已簽分他字案調查,案由包括強制猥褻、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黃子佼列為被告,不排除約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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