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曾財安
2023年7月3日,香港國安處宣布,較早前已經根據香港國安法向法庭申請並成功獲得拘捕令,全球通緝8名「港獨」分子,每名嫌疑犯懸紅100萬港元。至此,國安處剿滅「港獨」團夥的鬥爭進入了新階段,香港市民乃至於全國人民對此大為振奮,認為顛覆勢力的徹底覆滅為期不遠。
這8名叛徒分別是逃竄到美國的袁弓夷(74歲,煽動頭目)、郭榮鏗(45歲,「港獨」前立法會議員(法律界別))、郭鳳儀(26歲,吃裏扒外分子),逃匿英國的羅冠聰(29歲,「港獨」前立法會議員(港島區))、劉祖廸(29歲,煽動攬炒頭目)、蒙兆達(51歲,勞工界「港獨」頭目)及匿藏澳洲的許智峯(41歲,「港獨」前立法會議員(港島區))、任建峰(46歲,美西方勢力傀儡)。
從列出的資料可以清晰地看到,這批通緝犯包含了1984年前、過渡期中、回歸後美西方勢力所發展,滲透於立法會、勞工界、KOL界等要害領域的老中青三代禍港分子,反映出美西方勢力的長遠布局與「港獨」團夥的高度組織化。可以肯定地說,這次通過法庭所發出的通緝令,不但合理合法,其作用堪比懸掛在顛覆勢力頭上的一把利劍,威力強大而綿長。於記招中,香港某些記者用帶有負面語氣的語氣問,既然這些人已經離開了香港,相信再也不會回港,發出通緝令有什麼用?這樣的問題要麼反映出發問人的低智商,又或者是其價值觀混亂,常識水準與其職業不匹配。
在香港這個講求依法行事的城市,但凡有人犯罪,只要證據確鑿,就要依法拘捕,如果罪犯暫時逃脫,都一定會通過法定程式通緝,再將其緝拿歸案。香港國安處這次通過法庭發出通緝令,顯示有關證據已經過法庭獨立檢視,公平公正,沒有冤枉好人,是特區政府依法辦案,進佔道德高地的重要一步。
從此,這些「港獨」分子正式成為香港國安法通緝犯,香港國安處也就擁有了執行如凍結其財產、向與其有關係的人展開調查、要求有互相引渡協議幫忙逮捕等等行動的抓手,間接砍斷他們的社交關係,極大地收窄他們犯罪、生存與逍遙法外的空間。試想想,有誰會願意與一個通緝犯打交道?就算是親朋戚友也會避之則吉,遑論出手相助,否則就會犯了協助與教唆國安通緝犯的罪名,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去年與家翁袁弓夷公開宣布脫離關係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個失去了財產、人脈關係、寄居異國的人會有多麼悲慘,路人皆知,就不用筆者在這裏描繪了。
香港國安處這次以每人100萬通緝這批反港亂中分子,也是打在要害處的厲害招數,可以讓「港獨」團夥進一步分崩離析。黑色暴動至今已經3年多,僥倖仍未被捕的「港獨」黃絲早已床頭金盡,生活拮据,每天都要為現實生活掙扎。但是,這批原本被美西方勢力豢養,慣了吃香喝辣的傀儡早已失去獨立生存的意志,變成「燒壞瓦」,與社會格格不入,一直如行屍走肉般存在,情況淒慘。現在,只要出賣這批昔日的「手足」便可以獲得巨額金錢,他們如何不會心動?何況他們是喪失良知的一群?以筆者判斷,現在很多人已經在盤算,如何可以獲得多個100萬元。
我們不要忘記,香港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通緝令雖由特區政府發出,但全國的執法機構也肯定有責任要執行,而覆蓋的範圍是全世界,以國家當今的國際影響力,天地雖大,恐怕沒有這些奸賊的容身之所,只能匿藏在美西方國家之內。對這個通緝令,美、英、澳等國家無視證據確鑿的事實,立即發出所謂譴責聲明,擺出絕對不會放棄保護這些通緝犯的態度。因此之故,有些歹人如羅冠聰之流仍得意洋洋,發出挑戰通緝令的垃圾話,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直斥為現代漢奸與縮頭烏龜,大快人心。
這批歹人可不要忘記,美英澳等國家以狡猾奸詐聞名於世,只要有足夠的利益,出賣盟友是輕鬆平常的事情,更何況對如螻蟻般的過氣走狗?現在,我能國家的發展一日千里,未來更可能超越美國甚至七大工業國的總和。美英澳主動把走狗五花大綁,交出來作與咱們國家重新修好的投名狀不是會不會,而只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天所說一樣,拘捕令終身有效,特區政府將窮追不捨,就算追到天涯海角,誓要把這些通緝犯繩之於法。現在,他們唯一能夠結束惶恐的逃亡日子的辦法就是回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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