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在國安法實施滿三年時,於7月3日發出針對8名人士通緝令,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和羅冠聰。李桂華說,警方高度重視這個案件,現在會向每名通緝人士懸紅100萬港元賞格,希望市民就有關人士、相關案件提供消息。有記者問若被通緝人士不回港,警方就無法拘捕他們,李桂華承認這是事實,但不等於警方會放棄搜證等工作,重申若一旦成功拘捕他們,會將他們送上法庭。黃媒抓着這句回應,上竄下跳,說這樣通緝沒有效果,只是「做騷」,是恫嚇多於實際。真的嗎?
若代入這8人角度去考慮,你便會明白:有苦自己知。
1)出行隨時變成被移交
這8人若過境或造訪和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或是搭乘於內地及港澳地區註冊的交通工具,都有可能被送往香港審判。你或許會說:有不少西方國家都暫停了和香港簽訂的引渡協議,他們只要在這些西方國家之間轉悠便可以。那他們會否來東南亞或北亞度假?會否因為航班問題而過境?當然,他們肯定不敢乘搭在香港註冊的國泰航空。乘坐遊輪去happy,也要攪清楚這艘船的母公司是否香港註冊?會否糊裏糊塗便被移送給國安處?港人喜歡旅行,但這8人連去個旅行都要小心調查,以免墮入法網。你說煩不煩!
2)公眾場合中的目光
縱使這些人終生躲在美西方國家,不去其他國家旅遊。那麼總會有機會去當地的唐人街「飲餐茶,食過包」吧!到了這些地方,他們或許會遇到「同聲同氣」的黃絲黑暴,甚至會有點飄飄然。但若有其他人只是投來目光或指指點點,這8人心裏會如何想?他們或許會想這些目光或指點的主人,會否以短訊、微信或電郵通知香港警方他們的行蹤呢?有黃絲文痞說警方早知這8人在哪些國家,但具體到哪個城市、哪個角落、逗留了多久,便很不一樣。有了這些情報,香港國安警察可以劃出這8人的平日生活圈。這樣的心理負擔和焦慮,不足為外人道。
3)身邊人的舉報
這8人難道在香港和海外沒有親朋戚友?他們當然有。那麼他們在海外和朋友聚會,會否擔心有朋友會因為賞格而舉報他們?他們若閒聊起即將會到哪裏出遊或出差,他們會否擔心行蹤被人舉報給香港警方?他們過時過節時,若以通訊軟件和家人朋友問好,他們會否擔心行蹤被暴露?這種疑神疑鬼的心理壓力,你道容易熬嗎?
4)資金鏈斷裂
國安處在記者會上明確指出若市民以任何形式協助、教唆、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同屬違法行為,呼籲大眾不要以身試法。警方會對犯罪行為嚴正執法。這等同果斷斬斷這8人的眾籌資金鏈。他們再難以打着各色旗號去「撈錢」。這對打着勞工旗號遙控香港工運的蒙兆達,更是擊中要害。
5)個人財務的不便
個人財務方面,這8人若和香港有密切關係的銀行作交易,由於錢「冇色認」,相關銀行會否為免惹上國安刑責,主動停止和這8人的交易呢?警方在記者會上也說會採取一切方法去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你若是這8人,你會不擔心自己的銀行帳戶及信用卡因為通緝令而被凍結?他們的親朋戚友若在平日與這8人有金錢往來,例如「夾錢」為家中長輩或前輩賀壽,或過時過節買點禮物。他們在港的親朋戚友是否用香港本地銀行呢?這些親朋戚友敢收他們的由海外發來的小額金錢?這些親友會否擔心惹來警方誤會,以為這些交易是和危害國家安全有關呢?這8人變成親朋眼中的「麻風病人」,避之為恐不及。
6)國際刑警會否通緝?
由於中國是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成員,可以要求成員國協助緝捕逃犯。若我國啟動這程序,這批人只能待在「五眼聯盟」國家;因為其他非英語系的西方國家可能會配合我國的要求。你可能會說:西方國家那會這麼配合?對!在美國壓力下,非英語系國家不一定會配合。但你若是這8人,你會搏嗎?真的去了INTERPOL成員國而被引渡到我國,怎辦?與其這樣,不如直接回來香港自首,向法官申請減刑,不是更好嗎?
7)個人自高自大心理受損
這8人有自詡高人一等的「藍血大狀」、「亂港律師」,他們今天「榮登」 通緝榜。他們應不會再考慮回港執業。但若有關專業團體以影響專業形象為由,啟動紀律程序;他們心理受創之深,也是有苦自己知。
這8人在海外大放厥詞,大肆散播「港獨」以為很爽,其實這只是虛幻的「自由」。你和香港親友有財務往來,你怕會影響到親友。你去旅行,怕去錯有和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引渡協議的國家。為免教曉他們,筆者不在此詳列有關國家,但肯定包括了港人喜歡去度假的東南亞國家。你若坐飛機在西方國家之間轉悠,你又要小心不要坐上香港註冊的航空公司。這8人若是聰明的,他們會計算與其在海外這樣的不愜意生活,不如早一點回來「找數」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