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涉中環暴動罪成 判囚至少4年

6人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4年至4年1個月。(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2019年11月12日,一批黑暴分子在中環藉所謂「和你Lunch」掀亂,其中28人被控暴動。涉案一批包括教師、社工在內的9人案件中,有6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等罪名成立,今日(23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4年至4年1個月。

6名暴動罪成被告為葉廸舜(26歲,私人教師)、黃樂文(35歲,會計文員)、吳栢明(20歲,學生)、羅焯勇(22歲,社工)、陳憲(23歲,教師)和袁晧軒(24歲,學生)。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葉、黃、吳、羅和袁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羅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產罪,即管有兩個打火機、一套六角匙、兩根扳手、一罐黑色噴漆及一盒螺絲工具;以及吳承認於同日同地在在置地廣場外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即無線電對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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