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原副行長范一飛涉嫌受賄 最高檢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范一飛作出逮捕決定。(中新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20日)公布,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范一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范一飛,男,漢族,1964年8月出生,江蘇泰興人,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去年11月5日,范一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5日,國務院公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范一飛的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職務。

今年6月9月,中紀委國家監委宣布,范一飛已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當時的官方通報指,范一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在職務安排、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縱容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道德敗壞,家風不正;毫無紀法底線,膽大妄為,「靠金融吃金融」、「以錢生錢」,長期以「投資」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范一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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