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站職員誘女童援交判囚22個月 官斥對女童影響不可逆轉

涉案油站職員早前承認3項控制他人非法性交或賣淫罪,押後至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有風化案底的油站職員,透過社交媒體結識2名只有12歲的中一女童,聲稱向女童提供「搵快錢」機會,嘗試誘使她們參與援交,女童通知家人並報案。女執法人員早前假扮這名12歲女童「放蛇」,並採取拘捕行動。

涉案油站職員早前承認3項控制他人非法性交或賣淫罪,押後至今日(6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法官指被告專找心智未成熟的年幼女童下手,或會對她們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不可磨滅的印記,判被告入獄22個月。

被告沈天韋,26歲,報稱是油站職員,被控企圖促使兩名讀中一的女生X和Y,以及女警24646成為娼妓。被告有非禮案底。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會被未發育女童吸引,重犯機會傾向甚高,應接受心理輔導。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威脅事主,沒證據指事主受重大心理創傷。法官接納這是求情因素,但同時指出,法庭有責任保護幼童,以33個月監禁作為3罪量刑起點,因認罪下調至22個月,全部控罪刑罰同期執行,總刑期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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