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發生暴動,一批黑衣暴徒衝入站內大肆破壞、指罵及襲擊車廂乘客。經徵詢法律意見後,執法部門日前落案起訴14男兩女,涉嫌非法禁錮、襲警及刑事毀壞等罪名,昨日分成4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各人暫時無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押至7月底再訊,其間各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除一人可短暫離港公幹,其餘人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
首案共11名被告,依次為顧文軒(27歲,調酒師)、劉汝恒(28歲,髮廊職員)、葉禮豪(21歲,無業)、許肇彰(29歲)、蔡浩賢(26歲,侍應)、郭俊駒(39歲,售貨員)、劉洪發(26歲,運輸工人)、黎卓如(25歲,女學生)、楊啟源(28歲,地盤工人)、林秉軒(32歲,兼職繪畫導師)和鍾日傑(31歲,文員)。其中,顧文軒和蔡浩賢分別被控襲警罪,劉汝恒和葉禮豪被控阻差辦公罪,許肇彰被控企圖故意阻差辦公罪。郭俊駒、劉洪發、黎卓如、楊啟源和鍾日傑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林秉軒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次案兩名被告,分別為馬俊仁(27歲、售貨員)和蔡朗賢(29歲、接待員),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1個鎚連1把摺刀、1把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而蔡攜有3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第三案被告譚志達(25歲、無業),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在旺角彌敦道759號至761號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1輛警車。第四案兩名被告屈君鵬(26歲、會計師)和梁靜雯(22歲、女學生),同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同一時間在港鐵太子站月台及其他人士,非法囚禁男子張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