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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仔及劏雞井20墓霸公地 政府料3天移除

政府強調,在沒有主管當局書面準許下埋葬人類遺骸屬違法行為。(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民政事務總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地政總署今日(24日)會在大埔三門仔認可殯葬區(TP/E7)及劏雞井認可殯葬區(TP/E13)內對山邊非法殯葬個案採取聯合執管行動,預計需約3天時間移除20個非法墳墓/金塔屋/金塔,並將當中的遺骸遷葬至沙嶺墳場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地政總署今年3月15日在三門仔及劏雞井認可殯葬區內37個未經批准的墳墓/金塔屋/金塔張貼公告及通知,要求有關人士於今年4月17日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並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絡,否則相關的遺骸會被遷葬至沙嶺墳場。限期屆滿後,尚餘20個墳墓/金塔屋/金塔未有人認領,政府遂於今日展開遷葬行動。

政府將於下月處理西貢大頭洲認可殯葬區(SK/52)內的非法殯葬個案,亦會進一步在其他認可殯葬區進行跟進工作,包括計劃於重陽節前於其他未經批准的墳墓/金塔屋/金塔張貼公告及通知,並加快執管程序,以期在限期屆滿後盡快移除未有人認領的墳墓/金塔屋/金塔。

政府強調,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任何人未經當局許可而佔用政府土地,且沒有遵從該條例所指的通知所飭令而停止佔用該土地,即屬犯罪。任何被佔用政府土地上的財產或構築物可被政府拆除和移走,而佔用人或會遭檢控。此外,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在沒有主管當局書面准許下埋葬人類遺骸屬違法行為,違例者可被刑事檢控,而有關墳墓內的遺骸亦會被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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