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討論兩電《管制計劃協議》的中期檢討。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23日)質疑,在現行獎罰機制下,停電事故後仍然可得到獎賞,令人觀感不好,又說同樣是公營公司,港鐵的獎罰機制是列車服務延誤31分鐘或以上需要被罰款,政府與兩電亦可以採用類似機制。
田北辰在一電台節目表示,兩電有8%的准許回報率,原意是鼓勵其投資,利潤亦包括開支,但過往無人提及由誰監管兩電的開支,包括員工聘請、編制等,質疑無誘因令兩電控制成本。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在同一節目說,除了關注兩電准許回報率及獎罰機制外,亦關注現時燃料調整費全數由市民支付,認為兩電亦應承擔部分燃料調整費,令兩電採購價錢最合理及最適合的燃料。
早前,港燈接駁後備電纜引發短路令港島多區大停電,卻由於在限時內恢復供電,反而可按機制獲逾500萬元「獎勵」,社會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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