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盤工李伯2019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見義勇為,阻止及追截破壞港鐵設施的黑暴分子時,慘遭黑衣魔扑頭襲擊及淋易燃液點火焚身,嚴重燒傷一度命危。案中一對夫婦當日在現場以粗言叫囂,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惟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律政司要求撤銷無罪裁決並發還重審,法官張慧玲表示需時考慮,將擇日宣判。
上訴人為律政司;答辯人分別為陳海雲(33歲)及鄺耀文(39歲),原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公眾秩序行為。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指,原審裁判官沒有考慮被告指罵的男子會否受挑釁繼而動武,破壞社會安寧;原審裁判官沒有適切考慮案發時的社會環境。代表夫婦的大律師伍穎珊指,發還重審對兩名被告不公道,而且裁判官已客觀評估當時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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