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近日,內地「火車上一男子被持刀殺害」事件引發關注。受害人家屬發文稱,5月4日晚,其表弟和姑姑乘坐K435次列車從株洲到耒陽,一名乘客疑似從衡山站上車後,持刀將其表弟殺害。家屬稱刀長18公分,質疑列車員搶救過程中忘帶急救箱鑰匙,貽誤搶救時機。
對此,5月8日,廣州鐵路公安局衡陽公安處宣傳教育室工作人員表示,嫌犯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調查中,廣鐵集團及相關部門正與家屬進行善後處理。
針對網友關注的,刀具是如何帶上火車的?廣鐵集團12306工作人員表示,鐵路旅客禁止攜帶銳器,若攜帶日用刀具則「刀刃長度不得超過60毫米」,若超出規定長度不能攜帶或辦理託運。該工作人員表示,列車上暫時沒有配備醫務人員的要求,但要求配備藥箱,而藥箱是否配備鑰匙以及有何種藥品,要視具體列車情況。
家屬:行兇的刀有18厘米長
5月4日,K435次列車,一男子在火車上被陌生人持刀殺害,兇手當場被抓獲。據「四川觀察」消息,死者表哥稱:死者與兇手不認識,行兇的刀有18厘米長,死前最後一刻還把刀搶過來壓在肚子下面。
警方證實,事發時間為5月4日22時許,當時列車行駛至湖南省衡山縣到衡陽市之間。事發後有目擊者稱,雙方疑因吸煙問題產生矛盾,釀成慘劇。
在曝光的相關視頻畫面中,一堆人聚集在車廂內,有聲音連續驚呼「都是血」。受害者的母親聲淚俱下地質問鐵路有關人員,「這麼長一把刀,你們怎麼可以隨意就讓他帶上車」。
據警方知情人士透露,兇手35歲,重慶人,使用的兇器是一把小刀,「2014年和2017年(兇手)曾兩次持刀傷人,2010年和2011年曾兩次被強制戒毒。」
8日中午,記者聯繫上一名事發時就在附近的目擊者王先生(化名),他表示,事發後一名在兇手附近的乘客告訴他,兇案的起因可能是被害男子當時不讓兇手在那抽煙,兩個人吵起來兇手才掏出的刀。
律師:車站安檢工作或存在疏忽 應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市蘭台(上海)律師事務所刑辯律師李賀超表示,在這一事件中,兇手涉嫌故意殺人罪,承擔故意殺人罪的法律後果。
對此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首先要確認犯罪嫌疑人使用作案工具的刀尖角度以及刀刃長度,如果其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認定標準,說明車站安檢工作存在疏忽,沒有及時發現旅客攜帶違禁品進站,對於給其他旅客造成的損害結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次,對於乘客遭受的人身損害,鐵路方有救助義務。乘務員搶救過程中忘記攜帶急救箱鑰匙,延誤了救治,如果經鑒定是延誤救治導致受害者死亡的,鐵路方也要對死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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